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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举报]官仓鼠 [已解决]

楼主#
更多 发布于:2021-12-23 16:27扫一扫,手机看帖
       本人是澧县乔家河居民,2019年2月28号澧南政府对我们的旧房进行了强拆,没有任何法律文件也没有任何政府的通知,作为一个居委会竟然猖狂的随意拆除居民旧房,过程中对老百姓破口大骂,对年过花甲的老人言语侮辱,更有甚者把老人家的百年后需要的棺材直接扔了出去,对一个身怀六甲即将要生产的孕妇拖拉因拽出了现场。。。。。执法人员极其嚣张的说到,老子说拆就拆,如此土匪一样的行为都今天都没有得到处理,事后还对我们进行威胁,都是现在是法治社会,可老百姓的公义到底谁来维护,或许有人说我们为什么不选择法律途径,我们尝试过,可多数律师听说要牵扯到政府都选择了拒绝,原因想必大家都不言而喻,即使有人帮我们声张正义付出的时间金钱可能也不是老百姓能承受的。
     我们一定维权到底,争取一个公义,试问有谁的房子是20元一平方,可我们的村委会却在大言不惭的大肆宣传,说我们不接受补偿,20一个平方是不是在戏耍老百姓,这三年以来村委会一再咄咄逼人,对我们进行威胁恐吓,让我们其中一部分维权的人员不得不放弃,他们说我们是我们告不赢,因为民不与官斗,如果我们的房子违法,为什么低于我们水平的房子不与拆除,如果是因为我们在二十多年前的房子没有房产证,为什么这么的房子不去拆除还可以居住,在我们的这个地方谁在二十多年的房子有证,如果这就逼迫我们需要无偿拆迁的理由那么岂不是我们当地全部的房子全部需要拆除。
     某位书记上任不到三年,购买奥迪,多处门面,房产。请问你的钱是怎么来的,都说是父母官,而你们没有一点素质,像土匪一样剥削欺压老百姓,你们就不怕报应吗,天理昭昭,报应不爽。

     希望政府真的能有所作为起来,真的为老百姓办实事。 我们也欢迎且更不怕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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澧县县长热线 12-23 16:27:47 处理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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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
发布于:2021-12-31 10:16
帖内置顶  –    –  2021-12-31 10:37
网友,您好!


经调查,现回复如下:


1、关于反映乔家河社区是否有权拆房的问题,您反映涉及的房屋自始就系违建,1998年澧南垸因洪水溃垸需移民建镇,1999年各移民户领取了安置补偿并在指定地点修建了住宅。移民搬迁至五个傍山的村居建房居住,国家将垸区划定为蓄洪区,蓄洪区内不得建房居住,所以2000年3月后在垸内修建的生产棚、以前未拆完的空心房、养殖棚等都属违章建筑。因有部分老人不愿与子女一起居住,便自行在耕地上用之前拆除房屋所留砖瓦搭建起了房屋,其搭建行为未获任何批准。


2、关于反映是否有相关文件的问题,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第三十七条:禁止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等。因此,这些老人与其子女在享受移民补偿并取得新宅基地后,已依法不能再享有它处宅基地权利,其私自在耕地上所搭建的建筑非法。被拆除的房屋位于澧南镇紫乔公路沿线,位于国家划定的蓄洪区内,蓄洪区内不得建房居住,所以2000年3月后在垸内修建的生产棚、以前未拆完的空心房、养殖棚等都属违章建筑。


3、关于乔家河社区工作人员拆除违章建筑的行为是否合规合理的问题,2019年初,澧南镇进行人居环境整治,对垸区主公路沿线五十米内的违章建筑进行拆除,该房屋属于本次拆除范围,主管部门提前两个月便下发了拆除通知。当事人反映被拆除的房屋属于乔家河社区集体土地上无任何证照的违章建筑。


4、您反映被拆除的房屋,目前正在诉讼之中,关于是否侵权、是否赔偿最终由司法部门进行认定。


澧南镇人民政府


2021年12月31日
2楼#
发布于:2021-12-23 18:10
放眼大……,不要局限于框架之内,懂?
3楼#
发布于:2021-12-24 11:31
如果属实, 这也太牛了, 这个社会还有这样的么?
4楼#
发布于:2021-12-24 12:00
这个/查查?不过
5楼#
发布于:2021-12-25 10:10
少龙
六级网友
六级网友
6楼#
发布于:2021-12-26 15:26
没这么夸张吧,现在谁这么大胆?
7楼#
发布于:2021-12-27 10:03
没这么夸张吧,现在谁这么大胆?
8楼#
发布于:2021-12-28 22:37
都已经举报了  为什么还要某位书记?
9楼#
发布于:2021-12-28 22:47
土地证,房产证 都有没?  没有就是拆违啊!
10楼#
发布于:2021-12-28 22:48
拆除违章建筑还要赔钱么?
11楼#
发布于:2021-12-31 10:15
网友:


您反映的的问题已由澧县县长热线受理。鉴于该问题需要一定时间处理,今天不能给您答复。我们会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处理结果将及时网上告知。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信任和支持。


澧县县长热线


2021年12月30日
12楼#
发布于:2021-12-31 10:16
网友,您好!


经调查,现回复如下:


1、关于反映乔家河社区是否有权拆房的问题,您反映涉及的房屋自始就系违建,1998年澧南垸因洪水溃垸需移民建镇,1999年各移民户领取了安置补偿并在指定地点修建了住宅。移民搬迁至五个傍山的村居建房居住,国家将垸区划定为蓄洪区,蓄洪区内不得建房居住,所以2000年3月后在垸内修建的生产棚、以前未拆完的空心房、养殖棚等都属违章建筑。因有部分老人不愿与子女一起居住,便自行在耕地上用之前拆除房屋所留砖瓦搭建起了房屋,其搭建行为未获任何批准。


2、关于反映是否有相关文件的问题,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第三十七条:禁止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等。因此,这些老人与其子女在享受移民补偿并取得新宅基地后,已依法不能再享有它处宅基地权利,其私自在耕地上所搭建的建筑非法。被拆除的房屋位于澧南镇紫乔公路沿线,位于国家划定的蓄洪区内,蓄洪区内不得建房居住,所以2000年3月后在垸内修建的生产棚、以前未拆完的空心房、养殖棚等都属违章建筑。


3、关于乔家河社区工作人员拆除违章建筑的行为是否合规合理的问题,2019年初,澧南镇进行人居环境整治,对垸区主公路沿线五十米内的违章建筑进行拆除,该房屋属于本次拆除范围,主管部门提前两个月便下发了拆除通知。当事人反映被拆除的房屋属于乔家河社区集体土地上无任何证照的违章建筑。


4、您反映被拆除的房屋,目前正在诉讼之中,关于是否侵权、是否赔偿最终由司法部门进行认定。


澧南镇人民政府


2021年12月31日